建筑垃圾處理
建筑垃圾處理設備產生的背景和意義:在我國,每年的建筑垃圾數量已在城市垃圾總量中占比例高達40%。資料顯示,過去50年,我國至少生產了200億立方米粘土磚制品,未來50年大都將轉化成建筑固體廢棄物。但是相關的建筑垃圾處理能力卻相對不足,這很大程度上受到建筑垃圾處理設備的限制,建筑垃圾粉碎機機應運而生,在建筑垃圾處理方面能力突出。
發(fā)達國家建筑垃圾廢棄物資源化再生利用已經取得了巨大成就。據有關資料顯示,日本建筑垃圾資源化率達到98%,上世紀70年代就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 土的應用指南。另外,日本科技廳已經把再生利用技術定為未來30年十大最新興技術之一。歐盟國家平均綜合利用率已經超過了70%。
2005年建設部頒發(fā)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(guī)定》,要求對建筑垃圾進行強制管理,規(guī)定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”,“國家鼓勵建筑垃圾綜合利用,鼓勵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優(yōu)先采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”。這一規(guī)定對國內綜合利用建筑垃圾提供了政策的基石。
建筑垃圾資源化,完全改變了傳統(tǒng)經濟“資源——產品——污染排放”單向流動的線性經濟模式,充分實現了循環(huán)經濟的“資源——產品——再生資源——新產品”的反饋式流程。
上海山美建筑垃圾處理專家自主研發(fā)的履帶式建筑垃圾粉碎機和輪胎式建筑垃圾破碎機,可以對建筑垃圾進行粗碎、中碎和細碎。設備靈活、方便,機動性強,可節(jié)省大量基建及遷址 費用;能夠對物料進行現場破碎而不必將物料運離現場再破碎,并可隨原料開采面的推進而移動,從而大量降低了物料的運輸費用。移動破碎站配置靈活,可以根據實際現場設計改型或特殊性移動破碎站,設計對應的建筑垃圾處理工藝。
建筑垃圾處理后的成品:
1.建筑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分揀、剔除或粉碎后,大多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如:廢鋼筋、廢鐵絲、廢電線和各種廢鋼配件等金屬,經分揀、集中、重新回爐后,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種規(guī)格的鋼材;
2.廢竹木材則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;
3.磚、石、混凝土等廢料經粉碎后,可以代砂,用于砌筑砂漿、抹灰砂漿、打混凝土墊層等,還可以用于制作砌塊、鋪道磚、花格磚等建材制品。
上海山美建筑垃圾處理設備應用:
2009年,由上海山美自主研發(fā)的大型破碎機生產線——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產線(地震災區(qū)建筑垃圾資源化示范生產線)通過國家科技部驗收。建筑骨料再生生產線是由國家科技部批準,同濟大學設計,上海山美承建的項目。該項目是建筑垃圾資源化示范生產線,該生產線采用全封閉設計。
建筑垃圾處理案例:
地點:云南
原料:建筑垃圾
產量:120-150t/h
主要設備配置:PP系列反擊式移動破碎站,移動式篩分站。